出埃及記 20:1-17
“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: 「我是耶和華-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 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 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 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-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 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 「不可妄稱耶和華-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 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-你神當守的安息日。 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; 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 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-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 「不可殺人。 「不可姦淫。 「不可偷盜。 「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 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
“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: 「我是耶和華-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 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 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 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-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 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 「不可妄稱耶和華-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 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-你神當守的安息日。 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; 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 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-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 「不可殺人。 「不可姦淫。 「不可偷盜。 「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 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
當我們查考出埃及記第二十章摩西十誡的時候,大部分人的反應可能都是沉重的,或者是覺得這實在是太嚴厲了,太多的根本不可能守得住的“不可以”,每一個人面對十誡都是guilty。好像這位 神是一位拿著皮鞭,隨時想抽打我們的酷吏ㄧ樣。我們都知道當 神頒布摩西十誡的時候,他心裡很清楚的知道以色列人是守不住的,那 神頒摩西十誡的目的到底是什麼?
我們來看十誡對犯罪前的亞當跟夏娃有什麼影響,敬畏耶和華是他們的天性,他們也不可能雕刻偶像,他們一定是全心全意的愛 神,守安息日對他們來說也是很自然的事,因為他們的造物主就是這樣子,他們也會是孝順父母的,在路加福音耶穌的家譜中提到亞當是 神的兒子:路加福音 3:38 “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;塞特是亞當的兒子;亞當是神的兒子。
接下來的不可殺人,不可姦淫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見證害人⋯⋯⋯⋯等等,都是他們不可能會有的想法,因為他們在神的面前是全然的無瑕疵,全然的聖潔(未被罪玷污的生命)他們在神的面前是被神所喜悅的(深深的與 神相愛中),亞當跟夏娃的生命是全然蒙福的。所以說十誡對犯罪前的亞當跟夏娃來講是完全沒有任何意義的。
當我們用這個角度來看摩西十誡,這比較像是神在提醒人,我們原本的樣式(伊甸園中愛的關係)因為罪,我們都如走迷的羊不再知道自己是誰(神心中的傷痛),而 神就像是慈愛的父親不斷的要提醒他的孩子,他們原本的樣子。所以說摩西十誡不是十個不可以,而是這位愛人的 神啟示人的十條“回家”的道路(神是愛)。
約翰一書 5:2-3
“我們若愛神,又遵守他的誡命,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。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他了,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
即便 神滿滿的愛依然無法改變人已被罪轄制的事實,人已無法回到犯罪前的聖潔無瑕疵,十誡對罪人來講是永遠無法滿足的綑綁。感謝 神因著對世人的愛,在時候滿足的日子,神差遣他的獨生愛子來到世上,為所有的人(罪人)做贖罪祭,滿足了 神的旨意,也滿足了 神的愛情。
約翰福音 3:16-1
“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
我們來看十誡對犯罪前的亞當跟夏娃有什麼影響,敬畏耶和華是他們的天性,他們也不可能雕刻偶像,他們一定是全心全意的愛 神,守安息日對他們來說也是很自然的事,因為他們的造物主就是這樣子,他們也會是孝順父母的,在路加福音耶穌的家譜中提到亞當是 神的兒子:路加福音 3:38 “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;塞特是亞當的兒子;亞當是神的兒子。
接下來的不可殺人,不可姦淫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見證害人⋯⋯⋯⋯等等,都是他們不可能會有的想法,因為他們在神的面前是全然的無瑕疵,全然的聖潔(未被罪玷污的生命)他們在神的面前是被神所喜悅的(深深的與 神相愛中),亞當跟夏娃的生命是全然蒙福的。所以說十誡對犯罪前的亞當跟夏娃來講是完全沒有任何意義的。
當我們用這個角度來看摩西十誡,這比較像是神在提醒人,我們原本的樣式(伊甸園中愛的關係)因為罪,我們都如走迷的羊不再知道自己是誰(神心中的傷痛),而 神就像是慈愛的父親不斷的要提醒他的孩子,他們原本的樣子。所以說摩西十誡不是十個不可以,而是這位愛人的 神啟示人的十條“回家”的道路(神是愛)。
約翰一書 5:2-3
“我們若愛神,又遵守他的誡命,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。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他了,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
即便 神滿滿的愛依然無法改變人已被罪轄制的事實,人已無法回到犯罪前的聖潔無瑕疵,十誡對罪人來講是永遠無法滿足的綑綁。感謝 神因著對世人的愛,在時候滿足的日子,神差遣他的獨生愛子來到世上,為所有的人(罪人)做贖罪祭,滿足了 神的旨意,也滿足了 神的愛情。
約翰福音 3:16-1
“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